1.传染病疫情监测。对与重点传染病相关的环境因素和病媒进行监测,并采取控制措施。在卫生监督机构的组织指导下,对农村集中式供水、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等开展巡查管理。 2.传染病登记、报告和管理。及时发现、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;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,参与现场疫点消毒等处理,落实对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随访管理。 3.结核病防治。开展结核病防治咨询服务;对结核病病人开展筛查和转诊,对可疑病例进行追踪落实,对病人落实全程督导管理(DOTS)。 4.艾滋病与性病防治。开展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咨询服务;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,对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进行追踪,落实随访和管理。艾滋病高危人群社区干预。 5.寄生虫病防治。开展郊区钉螺查灭工作;对患疟疾、丝虫病、血吸虫病等的病人开展筛查和转诊;对血吸虫病病人进行随访。